参赛政策

2023-07-28 来源: 收藏文本

一、奖项设置

根据大赛报名情况,设置优胜奖、优秀奖分别不超过50家,共计不超过100家,对获奖机构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对优胜奖获奖单位给予奖励支持(奖励经费在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指导下,由各地市配套支持。非穗获奖单位如在穗注册落地运营,经过核实后由广州市给予每家20万元的奖励支持。在穗获奖单位,按广州市科技服务示范机构以赛促评相关方案由广州市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比赛期间在指定平台对参赛单位组织发起网络投票,对在网络投票中排名前列的单位设置50最佳人气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发动媒体进行相关报道宣传。

二、配套服务

围绕赛事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广播电视、电子宣传栏、网络和新媒体等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报道。面向获奖单位,组委会提供如下服务:

(一)获奖单位纳入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科技企业等参考,优先推荐使用其服务。

()挖掘、汇集获奖单位科技服务典型案例,优选发布十佳科技服务经典案例并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获奖单位纳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服务机构目录库,优先推荐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使用其服务。

()协调发动广播电视、电子宣传栏、网络和新媒体等媒体,为获奖单位提供宣传服务。

()优先推荐获奖单位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首席科技服务官训练营,提升科技服务人员从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优先推荐获奖单位参加企业交流对接系列活动,在主办单位指导下进行宣传推广、服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