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政策
2023-07-28 来源: 收藏文本
一、奖项设置
根据大赛报名情况,设置优胜奖、优秀奖分别不超过50家,共计不超过100家,对获奖机构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对优胜奖获奖单位给予奖励支持(奖励经费在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指导下,由各地市配套支持。非穗获奖单位如在穗注册落地运营,经过核实后由广州市给予每家20万元的奖励支持。在穗获奖单位,按广州市科技服务示范机构“以赛促评”相关方案由广州市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比赛期间在指定平台对参赛单位组织发起网络投票,对在网络投票中排名前列的单位设置50个“最佳人气奖”,颁发荣誉证书并发动媒体进行相关报道宣传。
二、配套服务
围绕赛事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广播电视、电子宣传栏、网络和新媒体等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报道。面向获奖单位,组委会提供如下服务:
(一)获奖单位纳入“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百家优秀服务机构”,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科技企业等参考,优先推荐使用其服务。
(二)挖掘、汇集获奖单位科技服务典型案例,优选发布“十佳科技服务经典案例”并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三)获奖单位纳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服务机构目录库”,优先推荐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使用其服务。
(四)协调发动广播电视、电子宣传栏、网络和新媒体等媒体,为获奖单位提供宣传服务。
(五)优先推荐获奖单位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首席科技服务官训练营”,提升科技服务人员从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优先推荐获奖单位参加企业交流对接系列活动,在主办单位指导下进行宣传推广、服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