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条件

2023-07-28 来源: 收藏文本

一、参赛基本条件

(一)参赛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参赛单位应有正规、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提供科技服务相应的资质和设施设备。

(三)参赛单位拥有结构合理、专业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科技服务管理制度。

(四)参赛单位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有适合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市场化科技服务收入。

二、科技服务类别要求

参赛单位须以科技服务为主要业务,至少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推广、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其中一项专业化科技服务,并在报名时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其中一个科技服务类别标签参加评选。

(一)科技推广服务是指服务机构提供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技术开发、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等服务。

(二)科技咨询服务是指服务机构以技术知识为科技企业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科技战略研究、可行性论证、专题技术调查、技术预测、科技评估、分析评价、中介咨询、科技法律、科技信息、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

(三)知识产权服务是指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具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

(四)科技金融服务是指服务机构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科技园区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创业指导、商业模式创新、投融资顾问、提供金融产品、上市服务、投融资撮合等服务。